“7—11”便利店的特許擴張制度(一)
“7—11”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便利店特許組織,至 1992年底,該公司在全世界22個國家和地區擁有13590 家分店。在我國的深圳,該公司自1992起,也開始以自營的方式開展業務,據悉“7—11”公司計劃以按期出售區域特許權的方式在中國開展特許業務。
一、“7—11”便利店的經營狀況
“7—11”便利店的店鋪營業面積按總部統一規定,一般約為100平方米。商店的商品構成比例為:食品75%,雜志、日用品25%。商店商圈的直徑一般為3000米,經營品種達3000多種,都是比較暢銷的商品。另外,總部每月向分店推薦 80個新品種,使經營的品種經常更換,給顧客以新鮮感。商店內部的陳列布局,由總部統一規定、設計。商店的建設、管理遵循四項原則:(1)必需品齊全;(2)實行鮮度管理;(3)店內保持清潔、明快;(4)親切周到的服務。這四項原則即“7—11”便利店成功的秘訣。
二、為分店著想的特許制度
1.培訓特許經營受許人及其員工。
“7—11”公司為了使受許人店主適應最初的經營,消除他們的不安和疑慮,在新的特許分店開業前,對受許人實行課堂訓練和商店訓練。掌握MS系統的使用方法,為提高員工、臨時工的業務經營能力,圍繞商店運營和商品管理、接待顧客等內容,集中進行短期的基礎訓練。
2.合理進行利潤分配。
毛利分配的原則是:總部將毛利額的57%分給24小時營業的分支店(16小時的為55%),其余為總部所得。商店開業5年后,根據經營的實際情況還可按成績增加 1%—3%,對分支店實行獎勵。在萬一毛利達不到預定計劃的情況下,分支店可以被保證得到一個最低限度的毛利額,保證其收入。
3.總部對分支店的支持體制。
總部協助各分支店進行開業前的市場調查工作,并從經營技巧培訓、人才的招募與選拔、設備采購、配貨等方面對分支店給予支持。總部還向分支店提供商品陳列柜、貨架、陳列臺等設備。總部指派專人負責分支店的日常經營指導、財會事務處理等工作。總部還負責向分店提供各種現代化信息設備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