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差異化戰略(三)
4.可供利用的形象差異化
即使競爭性的產品及其所附帶給購買者的服務可能都相同,但是購買者對企業或者該企業的品牌形象仍然存在認知上的差異,只有通過富有創造性的工作,才能為企業和品牌發展一個有特色的強勢形象,企業可以用來增強形象的媒體有:
(1)符號。符號可以激發顧客對企業或者品牌的認識。一個特有的強勢形象化包含著一個或者多個符號,企業可以選擇其中某些具有代表性的符號,使消費者將其與某種特定的形象聯系起來。
(2)書寫字體與影視媒體。企業所選定的符號必須能夠制作成廣告,借以傳達企業或者品牌的個性。這些信息應該在各種場合重復的展露,如年度報告,商業目錄等,企業的旗幟與名片,也需要反映出企業所傳達的相同的形象。
(3)氣氛。企業生產或者運送其產品與服務的實體空間,也是塑造企業形象的另一個重要來源。
(4)事件。企業也可以通過站住某些典型事件,如體育競賽、文化活動等來樹立自己的形象。
5.差異化的選擇
企業應該注意到,不是每一種差異化都有創造成本與顧客利益的潛力,對于一個具體的企業來說,并非所有的差異性都具有意義或者值得重視,因此,企業必須謹慎的選擇差異化,使本企業與競爭對手有實質性的區別。一項差異是否值得進一步的差異化,一般可用以下的準則來判斷:
(1)重要性:此項差異能否給足夠的顧客帶來較多的利益。
(2)獲利性:此項差異能夠給本企業帶來多大的利潤。
(3)優越性:在獲得相同利益的情況下,該項差異顯然優于其它方式。
(4)獨特性:此項差異別人無法獲得或者不易模仿,或者企業可用更獨特的方式提供。
(5)可負擔性:顧客有能力并且愿意支付該項差異的附加價值。
(6)可宣傳性:該項差異可以介紹給顧客并使之明白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