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司的產品開發策略(二)
三是公司歷史。新公司與老公司存在著很大差別。新公司適應能力好,應變力強,開發新險種更迅速;老公司則往往由于系統龐大復雜而使新險種的推行困難。這一點在產品設計前就應充分考慮,以保證新舊產品的銜接和順利替換。但新公司往往缺乏足夠的基礎數據,給新險種的設計帶來困難;而老公司信譽好,網絡完善,收集數據全面,一旦新產品打入市場,容易擴大規模;對原有產品的進一步推進也較容易,常在保持市場占有率基礎上細化險種或加強薄弱險種或突出優勢險種方面作文章。
二、產品策略
該策略是著眼于產品本身進行產品開發。
新產品一般來源于三方面:即完全創新險種、借鑒移植國外先進險種和包裝改造舊險種。由于技術條件和實施環境的限制,使前兩種方法應用范圍有限,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現有產品,就成為產品策略的重要內容。可用于改造的險種不僅包括本公司產品,還包括其他公司產品。因為市場上所有產品的優劣一般可以直觀的看到,對此,壽險公司完全可以采用一種“超越戰略”,即對現有產品加以改進后投入市場。由于改進后的壽險險種強化了原有險種的優勢,規避其劣勢,反而會走在最初開發者的前面,形成所謂的“超越”。采取“超越戰略”的合理性就在于:市場上的壽險產品都是適應一定的壽險需求而產生的,直觀其銷售狀況好壞可給壽險公司進行市場分析和產品定向提供極好的借鑒意義;而且人身風險的單一性決定了壽險產品的趨同性,保障范圍無非是生、死、病、殘、老,因此,在一定的經濟條件下,壽險產品的創新空間是有限的,模仿總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而壽險保單在市場上廣泛散發又決定了模仿的可能性,關于其他公司的產品,即使沒有確切的數據資料,但通過直接接觸客戶的營銷人員其大致情況總可以了解,作出模仿的保單并不困難。問題是如何模仿。欲使公司長期在市場上立于不敗之地,光模仿是不夠的,一定要結合公司特色,創新出有競爭力的產品,才能得到消費者的認可。而且,市場上的現有品種良莠不齊且不說,模仿也是有局限性的,如前公司策略所述,別人能賣的險種,本公司不一定能賣,盲目模仿,必將導致經營失敗。